主页 > 财经黑幕曝光 > 江西萍乡首例认罪认罚洗钱案宣判 admin未知 2020-12-29 14:34:37 胞弟长期非法买卖银行卡获利,亲姐明知其所得为违法资金,仍帮助其处置。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对被告人陈某已追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对其他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悉,该案为萍乡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规定审理的洗钱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和陈某乙(另案处理)系亲姐弟。2019年至2020年6月期间,陈某乙多次大量从他人处收购银行卡四件套贩卖给上线。陈某明知陈某乙长期非法买卖银行卡,仍提供银行账户给其用于掩饰违法收益。2020年4月份,陈某乙从江某、叶某(均另案处理)处购买14套银行卡四件套贩卖给上线,并叫上线将卖上述14套银行卡的结算资金6万元转入陈某的建设银行账户。2020年4月28日陈某明知该资金是贩卖银行卡的违法资金,仍帮助陈某乙接收并确认上述6万元违法资金是否到账,并且在资金到账后,在陈某乙的指示下对资金进行相应的处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收益,仍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且其具有坦白和部分退赃等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微信扫码二维码 “零佣金”期货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