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期货期权网
返回首页

友利银行福田支行违法遭罚169万元,擅自提供对外担保

admin未知

北京11月2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深外管检[2019]82号)显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友利银行福田支行”)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二条,及《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第四部分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深圳市分局对友利银行福田支行警告、罚款168.69万元。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友利银行福田支行为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二条规定: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对债务人主体资格、担保项下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的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并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版权声明: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期货期权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认为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中孚期货期权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微信扫码二维码 “零佣金”期货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