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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权结算价怎么规定的

admin未知

期权结算

  商品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共用一个账户,商品期权结算是对期权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交易手续费及行权等业务进行结算。期权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交纳交易保证金。结算包括权利金划转、保证金收取,手续费收取和行权结算等事项。

  一、商品期权结算价
  商品期权结算价主要用于计算期权卖方保证金的收取,确定下一交易日期权的涨跌停板价。与期货结算价不同,商品期权结算价不作为每日盈亏划转的依据。商品期权合约结算价的计算方法为:
  (一)除最后交易日外,交易所根据隐含波动率确定各期权合约的理论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二)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结算价计算公式为:
  看涨期权(买权)结算价 =Max(标的物结算价 - 行权价格,0);
  看跌期权(卖权)结算价 =Max(行权价格 - 标的物结算价,0);

  (三)期权价格明显不合理时,交易所可以调整期权合约结算价。

期权交易

  二、权利金、保证金收付
  交易时,交易所对买方按照其报价冻结权利金,按照期权成交价划出权利金给卖方,对卖方按照期权、期货上一日结算价冻结和收取交易保证金。结算时,交易所按照当日期权、期货结算价重新计算并收取卖方交易保证金。组合指令生成组合持仓的,开仓时,按相应组合保证金优惠标准收取交易保证金;会员、客户可在交易期间将符合条件的历史期权持仓(非组合指令下单)确认为跨式或宽跨式组合持仓;交易所结算时将符合条件的期权和期货持仓自动确认为备兑组合持仓。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上述后两类确认的组合持仓,按相应优惠标准重新计算交易保证金。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期权结算的相关介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中金所的沪深300的股指期权结算价规定与商品期权的结算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看下方文章。 期货开户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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