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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发布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admin未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3月20日公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近期期货市场运行情况,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拟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对连续涨跌停板制度进行了两处修改:

 

    一是同方向连续三个单边市后继续交易的,D4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来的在D1基础上增加7个百分点,拟调整为D4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具体数值将在D3交易日收市后发布。

 

    二是由于同方向连续多个单边市,在确有必要采取强制减仓的情况下,上期能源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后使用强制减仓措施的,为了表述的需要,引入“强制减仓基准日”的概念,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明确自身权利义务的变化。强制减仓基准日为最近一次出现单边市并应用强制减仓紧急措施的交易日。例如,连续三个同方向单边市后继续交易,D4交易日仍为同方向单边市,如果上期能源D4交易日收市后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采取强制减仓措施的,强制减仓基准日即为D4交易日。

 

    此外,由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章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的情形,根据交易规则第八章,补充了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

 

    为服务实体企业,减轻指定交割仓库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目前指定交割仓库提供商业保险、担保人及多种风险管理的手段,在不影响指定交割仓库风险控制的情况下,拟删除其缴纳风险保证金的要求。据此,拟修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七十一条、七十六条、七十九条、九十八条关于风险保证金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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