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期货被上海铜企业合同诈骗7641万
在金融行业里,赚钱本就不易的期货公司,却屡被风险击中。
2018年4月,因一笔电解铜购销业务中形成的7641.74万元欠款迟迟拿不回来,在新三板挂牌的海航期货将上海京坤实业连同担保方一起告上了法庭。
近日,海航期货公布了诉讼的最新进展,上海第一中院认为,本案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法院驳回了睦盛投资的民事案件起诉,并将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据海航期货公告,已有合作方的相关人员被拘捕,或涉及“合同诈骗罪”。
针对诉讼结果,海航期货称,将积极跟进案件刑事诉讼部分,作为受害人争取最大限度的追回损失;同时,待刑事部分案件完结后,将视实际情况再行对相关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审慎性原则,海航期货已在2018年度合并财报中对涉案金额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641.74万元货款难追
现货购销业务是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
2017年8月18日、2018年2月13日,海航期货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睦盛投资与上海京坤实业先后签订了非标仓单(电解铜)仓单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就双方合作开展购销业务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基于协议,双方先后于2017年8月18日、21日分别签订了一份《电解铜购销合同》。合同数量分别为850吨和800吨,金额分别为4301.425万和4066.8万。睦盛投资按照约定,向上海京坤实业交付电解铜,并约定交付后半年内,上海京坤实业需要以现汇的方式向睦盛投资付清全款。
为了保障上海京坤实业能够履行义务,上海京坤实业找了中建安徽公司(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担保方自愿为上海京坤实业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协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睦盛投资还和上海京坤实业,以及新兴铸管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上海京坤投资将其持有的新兴铸管公司开具的价值为8000万元的铜杆远期合同单背书给睦盛投资,如若上海京坤实业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睦盛投资有权对该批铜杆行使提货权并进行处置。
然而,即使有担保方以及8000万元的铜杆远期合同单背书,截至目前,海航期货仍有7641.74万元欠款尚未结清。按双方合同约定上海京坤实业需向睦盛投资支付违约金600万元。
2018年4月,海航期货将上海京坤实业连同担保方中建安徽公司、新兴铸管公司等一起告上了法庭。
或涉及合同诈骗罪
为何上海京坤实业迟迟不支付货款?
据海航期货公告,2018年10月底,睦盛投资了解到浙江富阳公安已经拘捕了新兴铸管公司的财务总监付海良、上海京坤实业的财务总监王坚和工作人员杜智君,涉嫌的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富阳办案民警建议睦盛投资作为受害人主动报案。
2018年11月12日,睦盛投资相关人员和主办律师前往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进行报案,并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立案告知书。
2019年7月30日,海航期货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公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19年7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本院经审查,新兴铸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对睦盛公司于本案提交的《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应收账款质押确认书》、《提货单》、《担保协议书》、《担保函》等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不予确认。同时,新兴铸管公司已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报案,该局于2018年4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2018年11月,睦盛公司亦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报案,该局以付海良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决定立案侦查。新兴铸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遂申请将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权利人可依据相关法律事实再行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驳回了睦盛投资的民事案件起诉,并将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针对诉讼结果,海航期货称,将积极跟进案件刑事诉讼部分,作为受害人争取最大限度的追回损失;同时,待刑事部分案件完结后,将视实际情况再行对相关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目前尚未开庭审理,但鉴于审慎性原则,海航期货已在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本案件涉及金额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年报显示,海航期货实现营业总收入4.27亿元,同比下降95.61%;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7378.40万元,同比下降1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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