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一宗证券从业人员代客操作被罚案例引人关注。华融证券的前任公募基金团队领头人涉案,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替人操作,同案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本宗证券从业人员代客操作案中,操盘手在本金3785.2万元的前提下,累计成交金额1.8亿元,且交易亏损!最终,尽管委托人与操盘手有8:2的分成约定,但因为业绩太差,2名涉事证券从业人员并未成功拿到收益分成。同时,他们还被证监会调查并合共罚款160万。
来源:证监会网站
委托人与操盘手8:2分成
根据行政处罚书,在2016年9月7日前,时任华融证券基金业务部总经理的贺文哲与管某薇达成口头协议,管某薇委托贺文哲寻找操盘手代理其买卖证券,管某薇与操盘手按照8:2比例分享买卖证券收益,代理交易不保证本金安全。
2016年9月7日,贺文哲配偶刘某应贺文哲要求将1000万元资金转入管某薇控制的建设银行账户中。9月8日,管某云应管某薇要求在招商证券深圳益田路免税商务大厦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该账户由管某薇使用。
9月9日,管某薇通过其控制的建设银行账户向“管某云”证券账户关联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共计3785.2万元,该资金中包括管某薇自有资金2785.2万元和贺文哲通过刘某转入的资金1000万元。
交易额高达1.8亿元
随后,管某薇将“管某云”证券账户账号、密码告知贺文哲。贺文哲指使贺凯控制该证券账户买卖证券,并与贺凯约定由其获得买卖证券收益的20%。贺文哲将证券账户账号和密码及交易工具交付给他当时同在华融证券的同事贺凯,用于证券买卖活动。
在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贺凯利用贺文哲提供的交易工具进行具体证券买卖活动,贺文哲可随时登陆该账户账号,从而掌握该账户交易情况。二人经常讨论账户操作情况,贺文哲经常向贺凯提供投资建议。贺凯知悉账户中的1000万元来自贺文哲、刘某的情况。
涉案期间,“管某云”证券账户共交易“亿阳信通”“积成电子(002339)”“金财互联(002530)”“上海银行(601229)”等33只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7年8月10日,该账户累计成交金额1.8亿元,其中买入金额1.1亿元,卖出金额7065万元,持有股票市值2748.9万元,账面亏损83.41万元。但管某薇未向贺文哲、贺凯支付收益分成。
违规代客交易股票2人被罚160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证监会决定,对贺文哲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
此外,对贺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面对金钱的诱惑,两名证券从业人员利欲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教训,实在令人唏嘘。
处罚的频率在增加
事实上,证券从业人员面对诱惑去“偷鸡”的行为屡见不鲜。近年来,证监会也对证券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和频率。
2017年4月,广东证监局对长城证券(002939)职员赵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予以处罚,没收赵成违法所得19.83万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22.83万元。
今年11月,原安信证券潮州潮安证券营业部的证券从业人员叶烁任职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未收取报酬,被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而在前几天,重庆证监局称,王亦天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7年7月7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长城证券重庆观音桥证券营业部和长城证券重庆金童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操作“左某梅”、“闫某伟”、“王某琼”、“熊某蓓”、“曾某”、“罗某清”6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证券,未见获得实际收益。对此,重庆证监局对王亦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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