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一般环节质押模式
后一种形式,即交割环节的质押根据交割的部位不同,也分为两种,其间涉及客户、期货公司和银行三方,分为卖出交割质押(先押后贷)与买入交割质押(先贷后押)两种,以卖出质押为例,其主要形式为客户将交割、仓转或入库后产生的闲置、可流通的标准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市价的一定比例给予客户放贷(贷款期间对仓单价值进行每日监控,一旦低于警戒标准,银行催缴客户资金或质押物,或将通过期货公司冻结部分封闭圈内资金),主要用于提前融通客户取得仓单后期因交割业务带来的现金流,银行从中收取贷款利息。质押后,客户获得资金,但仓单使用权和处置权转移至银行,期货公司配合银行对贷款客户资金进行监控,限制客户出金端口,以防客户向封闭圈外出金,以致最终贷款无法得以偿还。当卖出交割客户获得交割货款并偿付贷款额度时,质押贷款得以终止。买入交割质押与卖出交割质押恰恰相反,此外,买入交割融得的资金一般需要期货公司配合冻结,不允许出金,也不允许参与期货交易,其用途是单一为支付交割货款服务的。模式如下图(图2)所示:
图2:交割环节质押模式,卖出交割质押模式(左)与买入交割质押模式
二、目前开通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业务的银行
能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业务的银行有:中行、光大、兴业、民生、招商、广发、浦发、平安。
能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业务的银行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
能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业务的银行有:建行、兴业、光大、平安、民生。
三、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业务办理流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流程
A、郑商所通过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办理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模式
1、提交申请材料
借款人须向当地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贷款(证)卡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原件;
——拟质押标准仓单清单与权属凭证(复印件);
——借款人有权机构关于借款及同意质押的决议原件;
——拟质押人担保意向书;
——借款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
2、审查、审批
贷款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并根据借款人财务状况和经营规模进行客户规模的划分、认定;对认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借款人,直接根据“速贷通”业务有关规定给予借款人一定的贷款额度;对中小型规模以外的客户要先进行评级和授信,然后在核定的额度内受理单笔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贷款行信贷审批部门根据经营部门上报的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期限、金额以及借款人提供的拟质押仓单数量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
对审批同意的贷款项目,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合同》和《标准仓单质押合同》,同时,为防止资金直接流入期市、股市进行投机交易,还要与借款人签订《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贷款行通知承办行(交易所所在地指定银行)关于仓单质押贷款情况,并将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承办行,承办行为借款人在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下开立专用交易编码。
4、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承办行与借款人、借款人所在期货经纪公司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承办行填写《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期货公司被授权人与承办行指定专人共同到交易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交易所将标准仓单登记到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交易所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后,打印《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冻结单》和《仓单持有凭证》给承办银行。
5、发放贷款
承办行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后,填写《质押登记确认书》,贷款行凭该确认书确定仓单质押登记已成功,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6、贷款监控、偿还
为防止质押仓单价值下降造成的信贷风险,贷款行要对质押仓单品种的价值变动情况给予关注,当实际质押率超过70%或总行核定的警戒线时,要及时通知借款人采取归还部分借款或追加部分仓单等措施降低信贷风险。
借款人按时归还借款的,承办行与借款人、所在期货公司填写《解除标准仓单质押协议书》、《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共同到交易所将质押的标准仓单解除质押,并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将仓单登记到原期货经纪公司。
7、处置仓单
借款人确认要采取仓单转让、交易等方式归还银行借款的,承办行负责协助借款人进行仓单过户。
整体流程如下图(图3)。
图3:通过郑商所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办理标准仓单所外质押授信流程
B、郑商所不通过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办理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模式
1、提交申请材料
借款人须向当地银行提供的资料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操作流程—2。
2、审查、审批
银行信贷审批部门根据经营部门上报的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期限、金额以及借款人提供的拟质押仓单数量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批。
3、签署质押合同(协议)
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操作流程—2。
4、办理仓单冻结
(一)借款人通过期货公司向交易所递交冻结仓单的声明书,期货公司向交易所递交冻结仓单的专项授权书,同时贷款行向交易所递交冻结仓单的通知书。
(二)交易所同意后,协助银行将质押部分的仓单予以冻结,并向银行出具仓单冻结确认书。
5、发放贷款
贷款行凭该确认书确定仓单质押登记已成功,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6、贷款监控、偿还
为防止质押仓单价值下降造成的信贷风险,贷款行要对质押仓单品种的价值变动情况给予关注,当实际质押率超过协议约定的质押率或总行核定的警戒线时,要及时通知借款人采取归还部分借款或追加部分仓单等措施降低信贷风险。
借款人按时归还借款的,贷款行应及时向交易所递交解除仓单冻结通知书,交易所解除仓单冻结,仓单恢复可流通状态。
7、处置仓单
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银行根据三方协议约定,委托期货公司处置仓单,货款划付银行。
整体流程如下图(图4)。
图4:不通过郑商所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办理标准仓单所外质押授信流程
注:商业银行在交易所没有申请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银行与借款人、借款人所在期货公司之间签署三方质押协议,期货公司配合贷款银行实现对仓单的处置。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流程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协助客户与商业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采用专用通道管理模式,即银行以总行名义向交易所申请取得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专用通道,用于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业务。
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流程:
1、质权人为客户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前,需在专用通道下为客户开设编码。
2、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1,以下简称《质押申请表》)加盖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质押申请表》、《质押担保合同》原件到交易所。
3、交易所核对质押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检查申请质押登记的仓单是否处于流通状态。
4、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对应的仓单由期货公司客户名下转让到质权人该客户名下,并予以冻结。
5、交易所在《质押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解除质押业务流程:
1、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2,以下简称《解除申请表》)加盖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解除申请表》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解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冻结的标准仓单解冻,然后将仓单由质权人客户名下转让至期货公司该客户名下。
4、交易所在《解除申请表》加盖业务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注:(1)质权人公章为质权人总行授权分支机构在交易所留存的印章。
(2)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公章为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留存的授权章。
(3)质权人提交给交易所的质押担保合同为原件。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流程
1、开立电子仓单系统
参与所外质押的客户与银行必须委托期货公司开立电子仓单系统才能完成所外质押,银行必须向交易所开立电子仓单系统,并且是(非交易法人账户,即质权人账户)。
2、签订质押合同
客户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中需要列明用于质押的仓单编号,以及质押的授信额度,以及质押期限和不还款时对仓单的处置方式。
3、质押申请
客户使用电子形式标准仓单出质,应当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依据质押合同副本审核质押登记申请。
4、质押登记
银行可以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提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对已质押的标准仓单进行登记管理,相应标准仓单不得进行交割、转让、提货、挂失等任何操作。
5、发放贷款
仓单登记质押冻结后,银行可通过承兑汇票或其他形式给客户发放贷款。
6、仓单退押
银行根据客户的还款情况可以决定解除质押,如果银行决定退押,应当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之后客户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其已签字盖章的标准仓单质押清单和标准仓单解除质押清单交付出质人和质权人。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标准仓单质权人(债权人)未受到清偿的,质权人可以依据标准仓单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和约定实现质权。
流程如下图(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