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周刊讯(记者 古金华)目前,金融市场乱象丛生,一些公司以“处置不良资产、股权投资”为噱头,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资金直接流入公司或者个人账户,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危害十分巨大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近期,记者接到投资人曝料称: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楚州财富),由杭州楚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该公司通过开设的分公司及营业部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保本保息,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到该公司法人梁耀个人账户或者通过POS机刷到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楚州财富涉嫌自融自保
楚州财富门店
5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宁波市慈溪解放西街471号楚州财富门店,业务员接待并拿出一张收益表介绍业务:“我们专门是做各类金融固定资产作抵押的理财产品,我们只有线下,保本保息的就签合同。我们做浙江省内的房产、银行的不良资产。我们是5万起,8%是三个月的,9%是半年的,一年期是10%的年化。还有一个9%(一年期)是每个月拿利息的。20万到50万一个档年化,50万到100万一档年化,100万以上一个档年化。2015年12月份这个营业部开业的,到现在两年多了,生意一直在稳步的增长。”
股权转让人: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梁耀
一位张(音)姓经理向记者介绍:“我们都是不良资产抵押的,你来投资的话,10万块钱一年期送400块的红包,20万就是800元。”当记者询问是否能看一下合同时,张经理很谨慎地说:“这个(合同)到时候你签的时候才能看,现在不能看的,样本也不能看的。”
为了吸引记者投资,张经理还是拿出了自己的《股权转让·代持协议书》给记者看。记者问:“合同中的99%是什么意思?”张经理回答:“这个是我们公司占这个股权的99%,总公司的债权资产包(贰亿伍仟万元整),你购买了5万,也就占0.02%的股权。”记者指着合同中的“梁耀的账户”询问:“这是干什么的?”张经理说:“这是我们老板的对私账户,对公的也有。”记者问:“投资人打款就打这个账户吗?”张经理表示打这个账户也可以,pos机(刷卡)也可以。
记者发现合同中注明了购买产品的期限,股权回购协议中注明本金及其利息。《股权转让·代持协议书》中是甲乙丙三方,甲方为股权受让人、委托方,乙方为股权转让方、受托方(梁耀及身份证号),丙方居间方为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中甲方为投资人签字,乙方为梁耀私印,丙方为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业务员拿来一份债权合同《债权转让·代持协议书》,pos机小票显示商户名称为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介绍说:“这个是我们的母公司泛华诚业,是专门做理财产品的,(泛华诚业)还有一个子公司是专门做房地产收购,然后拿到我们公司来销售。我们有两种合同,一种是债权合同,一种是股权合同。”
记者问:“正常有多少营业额每个月?”业务员说:“这主要看公司拿下资产包的利润,5000万也有,2000万也有,刚才那个两亿伍仟万是好几个资产包一起。”
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梁耀 股东:李玉兰 梁耀
法人:梁耀 股东:梁耀 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李玉兰、梁耀,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梁耀、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梁耀、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的法人都是梁耀,且楚州财富的所有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都是梁耀。
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资金流向梁耀个人账户及公司账户,债权转让人是其母公司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是其兄弟公司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楚州财富自融自担保,已然有设立资金池之嫌疑。
楚州财富涉嫌非法集资
记者随后来到余姚市南滨江路279号楚州财富门店,杨(音)姓业务主管向记者介绍:“我们就是债权与股权抵押给你,你存多少钱我们就给多少抵押物给你。”业务主管拿了一张名片,名片背面印有年化收益、理财期限、起投金额等,内容与其他门店基本一致。
当记者询问如何投资时,业务主管说:“带银行卡,身份证。然后到我们这边来刷卡。我们还有红包,5万块钱200元的红包10万块钱400元的红包,是相对应的给红包。”
POS机小票商户名称为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拿来几份《债权理财服务合同》,记者发现是空白合同,问:“这个合同还没有签吗?”业务主管说:“钱已经打进来了,我现在就帮他代签。”于是在业务员的帮助下,现场“造”合同。记者发现POS机小票商户名称为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中甲方为(投资人),受托方乙方为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的最后一页担保函,担保人盖章为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解释:“我们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泛华诚业是我们的母公司,我们老板就是泛华诚业的(法人),这个(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也是他的。”
记者问:“正常的一个债权是在多少额度?”业务主管回答:“昨天银行拿出来的债权是5000万。这次下来的是债权,也许下次下来的是股权,保本保息的。”记者询问:“这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是谁?”业务主管回答:“泛华诚业是我们整个公司的母公司,我们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是一个房地产的子公司。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负责客户的资金流向(理财),我们老板还有工厂,还有医疗,公司发展是全面化,多元化。”
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如果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如无其他规定,就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四个特点分别为:(一)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楚州财富通过门店向社会公众销售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以《承诺函》的方式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与投资人签订纸质合同,两种收款方式,一是银行转账到该公司法人梁耀个人账户,二是通过POS机直接刷到杭州楚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这种行为显然已涉嫌非法集资。
两次因担保连带责任被法院列为失信人
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该公司有12份裁判文书,多为民间借贷官司,曾两度欠款未支付被法院列为失信人。
2013年12月3日,杭州楚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杭州江干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1215346.57元,被执行人情况是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确定义务。
2014年8月28日,杭州楚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杭州江干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支付欠款959719元,被执行人情况是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确定义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楚州财富的担保公司杭州泛英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否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呢?楚州财富是否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融资许可?楚州财富的股权类理财产品中的“股份”,是经哪个部门审核的?
2018年5月29日,记者来到楚州财富母公司浙江泛华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前台留下了采访提纲,以负责人都在培训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截止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楚州财富的回复,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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