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饶银罚字〔2019〕6号)显示,江西信州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对单位处以人民币4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人民币1.5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江西信州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第一大股东为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35.00%;江西博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6.00%;江西饶电电杆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6.00%;伊川县百众合金炉料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