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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文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
来源: 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5-04-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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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与中期协发布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的指引下,2014年是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创新元年。各风险管理公司根据客户特性与产业属性,发展特色化的场外衍生品业务,具体有仓单质押的保险方案、有色产业链客户的风险管理方案、大豆压榨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服务、农产品保险方案与黑色产业链风险管理方案等。各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百花齐放,各自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属性,量身订制专属的场外衍生品,协助实体企业管理、采购、生产、销售环节中所遇到的不同风险。

  从证券市场开放场外衍生品业务以及风险管理公司的实际运行结果看,这一业务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风险管理服务且多元化的风险管理产品,而且是一个风险可控,能助力期货公司升级转型,转化低技术门槛、低附加值的经纪业务为高技术门槛、高附加值的业务。

  期货公司传统主要业务是经纪业务,同业之间缺乏差异性,因此往往容易陷入比拼手续费的恶性竞争局面。而在行业创新背景下从事场外衍生品业务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可以针对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设计专属与独特的专案,无形中提高了期货公司服务实体客户的能力。此外,还能借场外衍生品业务特性,助力期货公司转型成为一个风险管理方案的分析者、设计者与执行者。各风险管理公司根据各自特色,发展不同类型的场外业务,既可增加利润,又可增强期货公司业务的多元性与稳健性。

  从国外投资银行的先进发展经验来看,以高端的衍生品业务逐渐替代低门槛的经纪业务是市场潮流,衍生品相关业务收入约占投行整体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强。因此,大力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是期货公司跃升为国际先进的金融企业的不二道路。就业务性质来说,经纪业务仅能提供通道的附加价值,客户的转换成本很低,所以手续费的杀价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衍生品相关业务,不仅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独特性,能为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风险管理或财富管理服务,而且客户的业务沟通成本高,方案设计具有专一性,因此客户的转换成本也很高。所以能够形成独特的业务“护城河”,是构建期货公司的蓝海策略之一。

  助力实体企业规避风险

  实体企业运用场外衍生品,不仅能够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还能活用衍生品功能进行原料采购与成品的库存管理,降低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加企业效益,有助于我国企业变大、变强,成为全球具有影响力的跨国企业。据了解,在目前全球前500名大企业中,有将近94%的企业运用衍生品管理其所遇到的风险。因此,场外衍生品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参与这一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不断鞭策自我,携手企业升级转型。在此过程中,虽然交流与推广不会一帆风顺,但唯有不断与客户在思想与观念上经常碰撞,才能在新常态经济下,结合实体企业的产业优势与风险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帮助实体企业提升其业务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

  大型企业一般会设置专属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企业风险管理,但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单独设置这一部门成本极高。而风险管理公司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无疑相当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项风险管理外包服务,使得中小实体企业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享受到专业性的风险管理,从而促使其持续发展。

  场内标准化产品为客户提供了基础避险工具,但一些特殊的风险管理需求则需要通过场外衍生品市场来实现。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避险工具是以场内交易所品种为基础,构筑企业客户需求的衍生品,因此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不仅有助于扩大场内交易品种的成交量,而且还可以吸引众多不同风险需求的客户来间接参与场内品种的交易。

  事实上,场内产品与场外衍生品都是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中的一环,缺少场内产品,场外衍生品犹如水中浮萍,飘荡而无所依靠;而缺少场外衍生品,实体企业个性化的营运与风险管理的需求就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所以,场内与场外业务相辅相成。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不仅可以进一步活跃场内品种,而且市场参与者也能得以多样化。

  发展衍生品业务的建议

  税务政策向国际惯例靠拢

  场外期权是创新业务,各地方税务局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税务征收情况不明,造成部分企业在使用场外衍生品管理风险时有疑虑。

  而国际衍生品市场税务成本极低,能最大限度发挥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功能。我们建议国内市场的衍生品税收可参考国际惯例,以促进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与场外做市商健康发展。如果对衍生品交易额外收取高额税赋,将严重打压正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导致场外衍生品复制成本大幅度增加。

  我们设想这样的情境,大批海外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用低廉的价格购买低廉的场外衍生品来作为套期保值工具,而国内企业如果只能购买附加税务成本的场外衍生品,无形中就降低了本土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也降低了衍生品管理市场风险的能力。

  因此,对于衍生品的税收政策,无论是企业或场外衍生品做市商,建议以年度方式,就衍生品的盈亏与实体企业营业的盈亏加总计算后,再缴企业所得税。这将有助于鼓励国内实体企业运用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同时还能扶持国内期货公司在业务上升级转型,成为专业的风险规避方案的提供者。

  扶持期货公司成为衍生品做市商

  目前场外衍生品业务主要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开展,而风险管理公司不论资本额与市场信用,均远远低于期货公司,因此,在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时,有不少企业客户质疑其信用与资本实力。在扶持期货公司转型成为衍生品做市商政策下,我们有以下建议:

  一是开放场外衍生品业务落地在期货公司。在有完善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与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前提下,开放期货公司进行场外衍生品业务,一方面可以灵活运用期货公司的资本金,增强服务实体企业的能力;另一方面推动期货公司升级转型,成为中低风险的场外衍生品做市商,这符合国际潮流。二是建立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中央清算对手方。目前国际市场的场外衍生品发展趋势是,简单型标准化产品倾向集中清算,通过设置中央清算对手方,降低场外衍生品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场外衍生品的信用风险,而且能加速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发展。

  交易所应给予风险管理公司更大的空间

  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将风险管理公司视为期货公司的一般客户,对于期货品种的持仓限制较为严格。虽然风险管理公司可以针对特殊需求,向交易所申请放宽持仓限制,但是需要针对每一个品种合约,且针对特定月份去申请。这造成了实务运作上的不便,不利于风险管理公司拓宽服务渠道,服务更多实体企业。因此,交易所若能进一步给予风险管理公司特殊法人的资质,免除或简化持仓限制的申请审批流程,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清除观念上的障碍

  衍生品的本质是风险管理,由于之前有企业滥用衍生品,并且造成较大的亏损,致使当前不少企业对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功能视而不见,忽略了全球前500名大企业中有高达94%的公司运用衍生品管理企业风险的事实。尤其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企业辛苦赚取的利润,若没有衍生品协助对冲市场波动的风险,很容易在外在条件的变化下,缩水甚至出现亏损。因此,不要将衍生品视为“坏孩子”,应分析企业现有优势,结合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功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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