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期协15日发布的相关新规征求意见稿,两年后或不存在受
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个人居间人。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推动期货市场产生以居间业务为主的专业服务机构,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目前
期货市场上的个人居间人则面临转型或退出的选择。
根据中期协此次发布的《期货公司委托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期货公司只能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作为居间人,但鉴于目前居间人以个人为主,期货公司有两年时间完成对现有个人介绍业务的处理。
中期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期货行业居间人共计56135人(家)。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多为个人居间人。
在两年间“劝退”大量的个人居间人,会对期货公司业务产生多大影响?对此,恒泰期货副总经理江明德(博客,微博)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券商系期货公司而言,其母公司一般是其最大的业务介绍方,因此《办法》对券商系期货公司影响不大。但还有不少期货公司是依靠个人居间人开发业务的,如何增加新的业务渠道,是这些期货公司要研究的问题。
“一些大的期货公司,如永安、南华等,几年前就在削减个人居间人,其客户主要是机构,拟实施新规对其影响不大。而那些小的、非券商系的期货公司,可能会比较被动。”华东一家期货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一家期货公司受新规的影响有多大还要看其客户结构或创收结构,“对于过度依赖个人居间人的期货公司,影响肯定大。而且一个居间人在只能服务一家期货公司的情况下,应该会选择大一些的期货公司”。
据了解,随着期货公司近年来纷纷向创新业务转型,其客户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重心从散户逐渐转向机构客户,其经纪业务也减少了对个人居间人的依赖。在这一背景下,个人居间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今期货公司
手续费竞争已经白热化,加之可以通过网上开户,因此个人在中间介绍业务上的收入较过去少了很多,这也要求个人居间人转型为专业服务机构或退出行业。
那么,个人居间人如何转型?东证期货总经理助理刘飚表示,那些服务能力强的个人居间人可以成立法人机构,以团队的形式服务客户。除了向期货公司介绍客户,这些机构也可以为客户提供其他附加服务。此外,个人居间人也可以转型为第三方销售机构人员或直接成为期货公司的员工。
值得期待的是,《办法》正式实施后,期货公司委托开展的中间介绍业务将越来越多地体现为法人机构之间的业务。“目前保险市场存在保险类中间介绍机构,以后期货市场也会培育出以居间业务为主的专业服务机构。”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对记者说,另外,实体企业及一些投资公司也可以成为期货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
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实施后将能帮助期货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新规实施后,将会规避个人作为期货居间人引发的一些问题。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在相关方面的管理成本也很高。”上述华东一家期货公司的负责人说。
马文胜表示,处在有效监管下的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将更加规范化,这项服务也将得到客户更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