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 |
仓单注销时间 |
天然橡胶 |
国产: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最后一个交割月份。 进口:进口3号烟胶片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十八个月。 在库天然天然橡胶的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螺纹钢、线材 |
自生产日期起90天之内仓单有效 |
热轧卷 |
自生产日期起360天之内仓单有效 |
沥青 |
厂库仓单:每年9月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之前生成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 |
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
豆粕、纤维板、胶合板、玉米淀粉 |
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
棕榈油、焦煤、黄大豆2号(1805起) |
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注销。 |
焦炭、铁矿石 |
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
鸡蛋 |
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1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
白糖 |
每年11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用上一制糖年度生产的白糖注册的标准仓单,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
棉花 |
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必须办理注销。 |
棉纱 |
每年 2 月、 6 月、 10 月第 12 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 15 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普麦、强麦 |
在每年(N年)7月合约结束后,上上年(N-2年)生产的硬冬白小麦、优质强筋小麦仓单全部注销。 (新合约:每年9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
早籼稻 |
N年8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到期注销的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经检验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到期注销的非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不允许注册。 |
菜籽油 |
N年6月1日起注册的菜籽油标准仓单,至N+1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
PTA |
每年9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PTA标准仓单,在该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该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后开始受理新仓单的注册申请。 |
甲醇、玻璃 |
每年5月、11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甲醇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油菜籽 |
N年6月1日起注册的油菜籽标准仓单,有效期至11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
菜籽粕 |
每年3月、7月、11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动力煤 |
厂库仓单:每年5月、11月第7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0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粳稻、晚籼稻 |
N年10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9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
硅铁 |
每年2月、6月、10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锰硅 |
每年2月、6月、10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每年10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已经注销的锰硅仓库标准仓单,货物尚未出库且生产(出厂)日期仍符合注册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免检注册。 |
苹果 |
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7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间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7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1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单注册申请。 |
交易所 |
品种 |
主要交割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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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 |
铜 |
入库费:(专用线)26元/吨,(自送)15元/吨,(自送集装箱)30元/吨 出库费:(专用线)26元/吨,(自提)15元/吨,(自提集装箱)25元/吨 仓单过户费:1元/ 吨 代办车皮申请:5元/吨 代办提运:2元/ 吨 打包费:铜:20元/吨,铝:35元/吨,锌:30元/吨 仓储费:(场货)铜、锌0.3元/吨/天,铝0.4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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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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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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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线材、热轧卷 |
入库费:(专用线)18元/吨,(码头)15元/吨 (自送)15元/吨。 出库费:(专用线)18元/吨,(码头)15元/吨 (自送)15元/吨。 仓储费:0.1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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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胶 |
入库费:25元/吨 出库费:25元/吨 仓储费:1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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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 |
入库费:如港务费、装卸费等具体费用需咨询油库 出库费: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若用油罐车提货,应向交割油库支付50元/吨的作业费用 仓储费:1.4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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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 |
入出库费用:0.002元/克/天 入库调运费:0.04元/克 出库调运费:0.07元/克 仓储费:0.0018元/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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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 |
入/出库费用:90元/吨 仓储费:11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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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
入库费:(专用线)26元/吨,(非集装箱自送)18元/吨 (集装箱自送)30/吨 出库费:(专用线)26元/吨,(非集装箱自提)15元/吨 (集装箱自提)25元/吨 代办车皮申请:5元/吨,代办提运:2元/ 吨 仓单过户费(所外转让):1元/ 吨,打包费:40元/吨 打印费(直至仓单):100元/张 仓储费:0.7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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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 |
入库费:(专用线)35元/吨,(非集装箱自送)30元/吨 (集装箱自送)40元/吨 出库费:(专用线)35元/吨,(非集装箱自提)25元/吨 (集装箱自提)35元/吨 仓储费:1.25元/吨/天 代办车皮申请:5元/吨,代办提运:2元/ 吨 过户费:3元/ 吨,打包费:4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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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 |
入库费:(专用线)35元/吨,(非集装箱自送)30元/吨 (集装箱自送)40元/吨 出库费:(专用线)35元/吨,(非集装箱自提)25元/吨 (集装箱自提)35元/吨 代办车皮申请:5元/吨,代办提运:2元/ 吨 过户费:3元/ 吨,打包费:40元/吨 仓储费:1.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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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 |
入库费用:40元/吨 出库费用:0元/吨 仓库仓储费:1.5元/吨/天,厂库仓储费:1.2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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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 |
黄大豆一号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4-0.5元/吨/天 检验费: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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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豆二号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4-0.5元/吨/天 检验费:3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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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豆二号(1805起)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交割手续费:1元/吨 仓储费:1元/吨/天 检验费:6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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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5元/吨/天 检验费:3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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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5-0.6元/吨/天 检验费: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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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油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9元/吨/天 检验费:3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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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9元/吨/天 检验费:3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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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1元/吨/天 检验费:2100元/样, 取样费:600元/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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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1元/吨/天 检验费:3000元/样 取样费:1500元/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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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1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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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1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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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煤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1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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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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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6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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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板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035元/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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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板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0.035元/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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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淀粉 |
入库、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仓储费及损耗费:0.8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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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 |
强麦 |
汽车入/出库费用8元/吨(含:卸/装车、搬运、码/拆垛) 火车入/出库费用25元/吨(含:卸/装车、搬运、码/拆垛) 入(出)库检验费:1元/ 吨 仓储费:0.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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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麦 |
入/出库费:18元/吨(含卸车、入库、检验,出库含扒垛、装车等) 车船板交割中转费:12元/吨(含卸车、装车、计重等) 仓储费:0.4元/吨/ 天(含保险费) |
|||
早籼稻 |
入库费: 汽车:散粮9元/吨,包装粮14元/吨 铁路:包装粮26元/吨 出库费: 汽车:散粮9元/吨,包装粮19元/吨 铁路:包装粮30元/吨 仓储费:0.4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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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籼稻 |
入库费:12元/吨(汽车运输,散粮) 16元/吨(汽车运输,包装粮) 40元/吨(铁路运输,包装粮) 出库费:12元/吨(汽车运输,散粮) 27元/吨(汽车运输,包装粮) 45元/吨(铁路运输,包装粮) 仓储费:0.5元/吨/天(每年10月1日至下一年度4月30日) 0.55元/吨/天(每年5月1日至下一年度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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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糖 |
白糖入库费用每年9月份由各交割仓库制定 白糖出库费用不得超过如下标准: 火车运输:24元/吨 汽车运输:10元/吨 船舶运输:26元/吨 检验费:最高不超过450元/样 仓储费:5月1日至9月30日为0.45元/吨/天,其它时间收取标准为0.4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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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入库费: 火车:40元/吨 汽车:20元/吨 出库费: 火车:40元/吨 汽车:20元/吨 入库公检费:25元/吨 入库复检费:15元/吨 出库复检费:15元/吨 仓储费:0.6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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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 |
仓储费: 2 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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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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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费用:3040元 取样费、样品寄送费:800元/批次 差旅费:20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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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费用:3000元 取样费:1000元/批次 样品寄送费:500/批次 差旅费:车费和住宿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另按每人300/天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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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A |
入库费:24元/吨 入库复检费:10元/吨 出库复检费:10元/吨 检验费:最高2100元/样 扦样费:2000元/样 仓储费(含保险费):0.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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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 |
入/出库费收取标准,每年5月份由各交割仓库制定,经交易所审批后公告。入/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 检验费:最高610元/样(不含抽样、差旅等杂费) 标准仓单仓储费(含保险费):0.9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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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 |
入库费: 汽车:5元/吨 轮船、火车:10元/吨 检验费:最高2000元/样 扦样费:500元/样 检重费:1000元/批(罐) 检重交通费:50公里以内的200元/次,超过50公里的另计 仓储费:1.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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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
分项:最高4800元/样 批量:最高14400元/样 仓储费:0.2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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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籽 |
入/出库费:25元/吨(一费制) 检验费:480元/样 委托扦样费:200元/天/人 仓储费:0.5元/吨/天(含保险费等) |
|||
菜籽粕 |
入/出库费:25元/吨(一费制) 检验费:675元/样 委托扦样费:200元/天/人 仓储费:0.5元/吨/天(含保险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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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 |
水尺计重:0.2元/吨,最低收费3000元 衡器计量:0.5元/吨,最低收费3000元 品质(船检):0.7元/吨,最低收费4000元 品质(火车、汽车检):0.8元/吨,最低收费4000元 仓储费:0.0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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粳稻 |
入库费:公路11元/吨,铁路20元/吨 出库费:公路11元/吨,铁路23元/吨 检验费:黑龙江642元/样;中国检验认证680元/样 仓储费:0.4元/吨/天(每年10月1日至下一年度4月30日)0.55 元/吨/天(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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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
仓储费:0.5元/吨.天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50元/吨(含出入库及7天临时存储费。已在库货物不再收取。) 折算仓单折算系统:0.8 检验费用 感官指标:300元/样 理化指标:300元/样 农药和污染物残留:按照检测单位对外公布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计收 抽样费:300元/人/天 差旅费等:1000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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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铁 |
入库费:25元/吨 出库费:0元/吨 配合检验费:3元/吨 仓储费:0.4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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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SGS)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CC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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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样品分析费:1400元 检验费:差旅费:500元/天 现场检验费:2500元/人工 样品运送费:500元/批次 制样费:500元/批次 证书费:500元/套 增值税:6% |
全部检验费:1410元 取样费:10元/吨 最低收费:3000元/批(不包括检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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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硅 |
入库费:25元/吨 出库费:0元/吨 配合检验费:3元/吨 仓储费:0.4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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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SGS)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CCIC) |
|||
全部样品分析费:1680元 检验费:差旅费:500元/天 现场检验费:2500元/人工 样品运送费:500元/批次 制样费:500元/批次 证书费:500元/套 增值税:6% |
全部检验费:1660元 取样费:10元/吨 最低收费:3000元/批(不包括检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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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所 |
中质含硫原油 |
押金:1.5元/桶 交割费:0.05元/桶 仓储费用:0.2元/每桶 |
交易所 |
品种 |
期转现的期限规定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铜、铝、锌、天然橡胶、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铅、沥青、燃料油、镍、锡 |
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棕榈油、焦煤、焦炭、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玉米淀粉 |
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 |
黄大豆2号(1805起) |
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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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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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 |
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晚籼稻、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动力煤、粳稻、硅铁、锰硅、棉纱、苹果 |
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 一号棉、普麦、油菜籽、动力煤、粳稻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所不办理一号棉、普麦、油菜籽、动力煤、粳稻的期转现业务。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中质含硫原油 |
该期货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
交易所 |
5日交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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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割日 |
第二交割日 |
第三交割日 |
第四、第五交割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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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交割内容 |
申报 ――买方申报意向;卖方交标准仓单。 |
配对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
买方交款、取仓单,卖方收款。 |
交割发票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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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买卖双方需开通上期所标准电子仓单系统。 2. 买方客户需在最后交易日把交割货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3. 买方需配合期货公司及时提供正确的开票资料。 4. 卖方客户需保证在最后交易日通过上海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标准仓单授权给期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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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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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交割 |
滚动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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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内容 |
1. 提交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应当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当日闭市后,交易所公布各交割仓库交割品种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2. 配对日闭市前,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提出交割意向申报,交易所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个对应的买卖双方。 3.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交易所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对于鸡蛋品种,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 |
1. 配对日交易时间,双方进行申报。 2.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确定对应的买卖双方,结算时以当日结算价作为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并计算平仓盈余,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3.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的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交易所向买卖双方会员发送《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内容的事项,卖方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 4. 配对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交收日),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仓单分配给对应的配对买方。 5.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6. 交易所在收到卖方会员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剩余的20%的货款付给卖方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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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豆2号交割(1805起) 滚动交割:黄大豆2号品种,只能以厂库标准仓单申报交割。 集中交割: 1.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应当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公布各交割仓库或分库交割品种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卖方会员还应当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时提交,卖方会员可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但应当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日(含当日)止,按2元/吨·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 2. 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差额货款。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的,卖方会员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卖方会员滞纳金支付给买方会员,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若截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仍未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标准仓单退回卖方会员,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将卖方会员该部分黄大豆2号合约价值5%的赔偿金支付给买方会员,不收取滞纳金,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 3.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当在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发票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的具体事项,包括购货单位名称、地址、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所需的纳税人登记号等信息通知卖方。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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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提货单交割 1.买方客户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闭市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意向申请,每笔申请只能提一个交收地点;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汇总买方的申请数量和地点。 2.卖方客户在买方提意向申请的第二个交易日下午14:00前,根据上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买方意向,可以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申请,申请中也可以包含配对时参考的意向买方,单笔申请最多可以包含两个意向地点和两个意向买方。 3.卖方提出申请当日为配对日。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参考卖方提出的意向买方和意向地点,按照最大交割数量原则组织配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变更。 4.配对日闭市后,交割配对持仓按配对日的结算价平仓。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5.船预计到港或在港货物验收前3个自然日(若第三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则提前至上一个交易日)为通知日。 6.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7.最后通知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倒数第3个交易日。卖方仍未发送通知信息的,在最后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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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大连所有交易品种都能进行集中交割。 2. 考虑因为货款划转的时间,买方客户需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把交割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3. 买方需配合期货公司及时提供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 4. 卖方需按时提供增值税发票。 |
考虑因为货款划转的时间,买方客户需在交易所规定的配对日前一日把交割货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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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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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交割(配对日、通知日、交割日) |
车船板交割 |
厂库非标准仓单(棉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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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内容 |
1、配对日: a、交割月第一交易日到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14:30分之前卖方进行申报(棉花卖方需公布仓单信息),买方响应卖方申报;收市时,对有效交割申报进行确认并平仓。 b、交割月最后交易日闭市后,计算机按配对原则予以配对。(棉花、油菜籽、动力煤、粳稻谷、硅铁、硅锰、甲醇、玻璃、白糖交割品种最后交易日下午不交易,卖方在13:30前公布相应仓单信息,买方在13:30-14:30之前自主选择配对仓单。) 2、通知日:配对日下一个交易日买卖双方会员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 3、交割日:通知日下一个交易日9点前,买方补足全额货款,交易所将仓单分配买方会员,将80%货款付给卖方会员。交易所在收到卖方会员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剩余的20%的货款付给卖方会员。 |
1、配对日 卖方提出,买方响应——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卖方会员均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 时30分之前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响应,当日收市后进行配对。 交易所配对——最后交易日半日交易,卖方公布车船板交割申请,买方挑选;未平仓合约,同一客户双向持仓自动平仓,其它持仓由交易所按照配对原则进行配对。 2、通知日 配对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即通知日),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在通知日下午5 时之前没有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3、货款划转日 上午9 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上午9:30分交易所结算部划转预付货款。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100%货款,存放在交易所账户,以督促卖方积极交付货物。 |
1、配对日: 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且持有厂库非标准仓单棉纱的卖方会员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按照下列情形提出交割申请,并根据交割结算价在合理范围内自报升贴水。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 2、通知日: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 3、交割日:通知日后下一个交易日上午9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100%货款(不含交割月保证金)划入交易所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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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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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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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交割 |
集中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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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内容 |
1、意向申报日: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买方申报内容应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卖方申报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收市后交易所按“最小配对数”原则以及申报时间优先的顺序确定交割数量; 2、交券日:卖方客户应当确保申报账户内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交易所划转成功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 3、配对缴款日: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和最小配对数法进行配对,并且买方缴纳货款; 4、收券日:交易所将国债转至买方客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 |
1、最后交易日:买卖双方申报交割信息,买方国债托管账户,卖方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卖方客户应当确保申报账户内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交易所划转成功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 2、交券日: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和最小配对数法进行配对,并且买方缴纳货款; 3、配对缴款日: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和最小配对数法进行配对,并且买方缴纳货款; 4、收券日:交易所将国债转至买方客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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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买方客户需在最后交易日(配对日)把交割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2. 买方需配合期货公司及时提供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 3. 卖方需按时提供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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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交所 |
中质含硫原油 |
第一交割日 |
第二交割日 |
第三交割日 |
第四、第五交割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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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买方申报意向;卖方提交标准仓单 |
配对——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对标准仓单进行配对后分配 |
交款取单——买方交款、取单;卖方收款。 |
交票退款——卖方向能源中心提交交割商品所对应的全部发票。 |
交易所 |
品种 |
最后交易日 |
上期所 |
铜、铝、锌、天然橡胶、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铅、沥青、镍、锡 |
交割月份15日(遇节假日顺延) |
燃料油 |
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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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棕榈油、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玉米淀粉 |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鸡蛋1703合约起交割月份倒数第四个交易日) |
郑商所 |
早籼稻、晚籼稻、强麦、普麦、棉花、棉纱、白糖、PTA、菜籽油、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粳稻、硅铁、锰硅、苹果 |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
动力煤 |
交割月份的第5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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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 |
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指数期货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
5年期国债期货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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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期国债期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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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期国债期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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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交所 |
中质含硫原油 |
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